保障项目 | 保障范围 |
锅炉压力容器保险损失险 | (1)被保险人的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技术不良、操作错误; (2)被保险人的工人或技术人员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3)锅炉缺水、过烧或压力容器超温、超压、充装过量; (4)锅炉、压力容器爆炸。 |
第三者责任险 | 保险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
雇主责任险 |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操作人员在操作保险锅炉、压力容器过程中因本条款第四条(一)所列事故导致伤残、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或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
1、 担心锅炉意外事故,应投保锅炉险而不是投保财产险:
2、 各式锅炉和压力容器都可投保:
锅炉:指任何可供燃烧之密闭容器或兼指容器连带管线系统产生压力蒸气者,包括配件、固定过热器及节热器。
压力容器:指任何非供燃烧之密闭容器,具有蒸气或空气压力者。
3、拥有锅炉的行业都可作为被保险人,譬如:
工厂、饭店、餐厅、医院、洗衣店、学校等需使用锅炉或压力容器者。
4、保险金额:
1)锅炉压力容器保险损失险: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按投保当时的新品重置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包括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3)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5、保险期间:
保险之保期以一年期为原则,不足一年者按短期费率计算。
1、投保时需提供哪些数据?
名称、制造号码、厂牌、型式、制造年份、保险金额。
2、投保金额可为实际价额?
应以其重置价格为其保险金额,否则其差价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遇有损失发生时本公司仅依比例赔偿
3、何谓重置价格?
所谓重置价格乃重新置换与保险目标物同一厂牌、型式、规格、性能、或相类似型式、规格、性能之新机械设备之价格;该项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费、关税、安装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
4、机械保险之承保范围包含火灾或天灾?
机械险主要在承保机械性意外事故,故火灾、闪电、爆炸引起之火灾及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都除外不保。
5、机械设备之磨损、孔蚀、腐蚀、锈垢、锅垢及其他耗损是否承保?
机械设备因正常操作所造成之磨损、孔蚀、腐蚀、锈垢、锅垢及其他耗损,均非意外所致,而为无法避免之损失,自应除外不保。
6、主要不保事项有哪些?
1)劳动部门指定或委派的检验部门确认报废的;
2)在检验中发现有严重缺陷且限期整改后尚未改正的。
3)操作人员无上岗操作许可证。
4)间接损失;
5)保险锅炉、压力容器因自然磨损、氧化、锈蚀、腐蚀引起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