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元) |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障 | 承保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房屋、室内装潢、室内财产造成的损失,最高可赔付人民币6万元。 | 60000 |
附加盗抢保险保障 | 住家因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或抢劫造成的丢失、损毁,最高可赔付人民币2000元。 | 2000 |
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保障 | 住家因供电线路电压异常引起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最高可赔付人民币16000元。 | 16000 |
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保障 | 因住家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泡水或邻居家漏水造成的损失,最高可赔付人民币6000元。 | 6000 |
居家责任保险保障 | 因被保险人或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的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32000元保险额度。 | 32000 |
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 | 条款名称 | 备案编号 |
富邦家财卡专案 | 0317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B) | (富邦财险)(备-普通家财险)【2020】(主) 027号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 | (富邦财险)(备-普通家财险)【2020】(附) 315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附加居家责任保险 | (富邦财险)(备-责任保险)【2020】(附) 310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抢保险 | (富邦财险)(备-普通家财险)【2020】(附) 309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 | (富邦财险)(备-普通家财险)【2020】(附) 317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第一损失条款 | (富邦财险)(备-普通家财险)【2020】(附) 314号 |
1、保险公司认为客户购买行为是在认真阅读、理解并接受相关保险内容基础上进行的,投保前请务必确保了解产品相关的条款及约定。
2、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具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保险相关人、物之真实信息的义务。如提供的信息有误,则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保、拒赔。
3、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根据保险法,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存在保险利益,且必须在被保人知晓并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条件下投保有效。
4、本保险承保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房屋结构限制为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或砖混合结构;一般铁皮、木造、石造、瓦片(屋顶)等房屋及非住宅使用的建筑物不予承保。同一被保险人限投保5份。
5、房屋地址请在投保时填写详细的家庭财产地址,具体到门牌号码,以便保障权益。
6、本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保险期间1年,保险责任生效时间以电子保单记载为准。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收到电子保单后,特别注意阅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赔付方式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