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元) |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 旅行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伤残 | |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 | |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 意外医疗费用/急性病医疗费用(含住院及门诊,含意外所致牙科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免赔额200元,赔付比例90%) | |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 意外/急性病住院津贴(最长给付90天) | |
增值服务 | 行李和随身物品损失(被抢劫或被盗窃) | |
增值服务 | 个人现金丢失(被盗窃或被抢劫) | |
增值服务 | 旅行证件丢失:旅行期间因遗失证件所导致的额外交通、酒店、证件补领费用 | |
增值服务 | 扩展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障 | |
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 | 条款名称 | 备案编号 |
富邦乐悠悠境内旅平险 | 2818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16版) | (富邦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6】(主) 026号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富邦财险)(备-医疗保险)【2020】(附) 044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证件丢失保险 | (富邦财险)(备-其他)【2019】(附) 009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旅程延误保险 | (富邦财险)(备-其他)【2020】(附) 616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个人钱财保险 | (富邦财险)(备-其他)【2019】(附) 016号 | ||
附加境内旅行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2016版) | (富邦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7】(附) 006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突发急性病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 (富邦财险)(备-医疗保险)【2019】(附) 028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住院日额津贴保险 | (富邦财险)(备-医疗保险)【2019】(附) 027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急性疾病医疗保险 | (富邦财险)(备-医疗保险)【2020】(附) 046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行李和随身物品损失保险 | (富邦财险)(备-其他)【2019】(附) 011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超龄人员保险 | (富邦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20】(附) 620号 | ||
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 (富邦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6】(附) 050号 | ||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 (富邦财险)(备-医疗保险)【2019】(附) 029号 |
项目 |
保险项目 |
计划一 |
计划二 |
计划三 |
计划四 |
计划五 |
计划六 |
(不含高风险) |
(不含高风险) |
(含高风险) |
(含高风险) |
(含高风险) |
(含高风险) |
||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
旅行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伤残 |
100,000 |
100,000 |
200,000 |
200,000 |
500,000 |
500,000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 |
100,000 |
100,000 |
200,000 |
200,000 |
500,000 |
500,000 |
|
意外医疗费用/急性病医疗费用(含住院及门诊,含意外所致牙科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免赔额200元,赔付比例90%) |
10,000 |
1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意外/急性病住院津贴(最长给付90天) |
50/天 |
50/天 |
100/天 |
100/天 |
100/天 |
100/天 |
|
增值服务 |
行李和随身物品损失(被抢劫或被盗窃)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个人现金丢失(被盗窃或被抢劫) |
500 |
500 |
800 |
800 |
800 |
800 |
|
旅行证件丢失:旅行期间因遗失证件所导致的额外交通、酒店、证件补领费用 |
300 |
300 |
600 |
600 |
600 |
600 |
|
扩展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障 |
不含 |
不含 |
含 |
含 |
含 |
含 |
【重要告知】
1、本投保人已阅读本保险适用条款,并特别就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阅读。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投保人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的全部内容。
2、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内容填写属实,已与被保险人确认且真实反映,并知道如果投保信息不真实,保险公司将有权拒赔,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本人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生效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4、本产品由富邦财险承保,承保公司在厦门市、福建省、大连市、辽宁省、重庆市、四川省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面向全国销售,您在本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购买的,后续服务及时效可能会受到影响。销售服务方为深圳众诚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5、偿付能力告知:富邦财险2019年第1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9.5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9.52%,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
6、风险综合评价:在银保监会公布的2018年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中,富邦财险被评定为B类。
【产品说明】
1、保险期间根据客户出行时间确定,入住酒店当天所购买的保单生效时间为付款成功后1小时起,失效时间为客户离店日24点。非入住酒店当天所购买的保单生效时间为客户入住酒店日0点,失效时间为客户离店日24点。
2、本计划的承保年龄为:出生满15天-85周岁(含临界值)(注:以投保时年龄为准)。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投保人需为被保险人父母。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以20万元为限,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以50万元为限。保单生效时年满71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伤残各保障项目保额减半,保费维持不变。
3、每个被保险人限购买一份,多投无效,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1份为限。
4、高风险运动:被保险人在有正式经营执照的机构经营的并符合安全规范的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等休闲娱乐性运动,具体保障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5、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住院生活津贴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90天;意外住院津贴和急性病住院津贴共享保额,不累计赔付。
6、医疗保险金:每人每次意外事故免赔额200元,赔付比例90%。需要扣除被保险人任何已从其他途径(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取得之医药费用补偿。
7、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传染病及被保险人出发旅行前一百八十天内身体上已经出现或存在、可以或已经引致寻求诊断、医疗护理或医药治疗的任何既往病及其并发症,均不在保障范围内。
8、投保人可于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开始前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本公司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退还已缴保费,保险合同关系自本公司同意退费之日解除。除保险期间为一年期的保单,一旦保险责任开始,保险合同将不予解除,并不予退还保险费。
9、您可登陆富邦财险官网https://www.fubon.com.cn/ 查询保单相关信息。电子保单: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妥善保存。
10、本产品由富邦财险承保,销售服务方为深圳众诚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1、产品销售范围:全国区域内销售;
12、其他保险责任以及责任免除事项参见《富邦乐悠悠境内旅平险保险条款》。
理赔报案:拨打富邦财险客服专线4008-817-518
保险相关咨询请致富邦财险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17-518。